福建省对投标保函费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本文将介绍福建省的投标保函费用标准,并针对其中的关键点进行解读。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任XX号),投标保函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 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项目金额的1%。
2. 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含)的,费率为项目金额的0.8%。
3. 项目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为项目金额的0.6%。
投标保函费用的计算采用前述费率基础上的单边比例计算,即所收费用为投标保函金额与标准计算单位数值的乘积。
这里的标准计算单位数值是确定的,属于固定参数,无论项目金额多少,都使用相同的数值。
例如,某项目金额为2000万元,由于其介于1000万元以下和5000万元以上之间,按照0.8%的费率计算。
根据前述计算方式,费用=2000万元 × 0.8% = 16万元。
福建省还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投标保函费用进行了规定:
1. 免收费用:政府扶持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非盈利性公益性项目可以免收投标保函费用。
2. 减免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投标保函费用减免。
福建省规定投标保函费用必须由申请方自行支付给担保机构,不得向担保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
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投标保函费用的监督,确保费用收支真实透明,杜绝乱收费和虚假开支的情况。
福建省对投标保函费用的规定旨在推动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投标保函服务。希望本文内容能为广大投标人士提供参考,提高对福建省投标保函费用规定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