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水利工程履约保函公示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市决定对包头市水利工程履约保函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函概况
履约保函是指承包商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给业主的一种担保措施,用于确保工程按时、优质地完成。
二、保函内容
1. 保函编号:HT20210001
2. 保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3. 受益人:包头市水利局
4. 承诺期限:自签署之日起有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结算完毕。
5. 履约条件:包括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各项约定。
三、保函权利及义务
1. 业主有权依据保函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并要求履行相应的经济责任。
2. 承包商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 承包商应及时履行保函约定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公示期限
公示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共计30个日历日。如对该保函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市水利局书面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包头市水利局 xxx大厦 xxx号
电话:010-12345678
邮箱:water@baotou.gov.cn
六、备注
本次公示的履约保函为包头市水利工程项目唯一有效保函,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对待。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上述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