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关于履约保函的条款怎么写
在商业合作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履约,双方常常会加入履约保函的条款。履约保函是指一方(担保人)向另一方(被担保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其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并为被担保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那么,在合同中关于履约保函的条款应如何写呢?下面是一些建议:
1.明确保函的种类和金额
首先,在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履约保函的种类,包括保证、保证金、信用证等。同时,还需注明保函的金额,即被担保人需提供的保函数额。
例如:“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份保证金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确立保函有效期限
为了保障合同的履约,在条款中需明确保函的有效期限。可以设定固定期限或与合同期限一致。
例如:“本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约完成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止。”
3.规定保函索偿条件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函的索偿条件和程序。一般情况下,索偿应满足被担保人违约、无法履行义务等情形。
例如:“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随时向保函开立行银行索偿。”
4.约定保函费用责任
保函的开具通常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因此在合同中需明确约定保函费用由谁承担,并规定费用的支付方式。
例如:“本保函的开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5.其他相关事项
除了上述主要条款,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增加其他关于履约保函的补充规定,如变更、解除、续约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起草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