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水利工程履约保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荆州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工程质量和保险责任的监管,特向全社会公示有关履约保函事项如下:
一、保函内容
该履约保函由合同承包单位于开工前提供,保证其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后,按照合同要求交付项目,并承担相关质量保证责任。
保函金额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并在保函期限内有效。
二、保函承诺
(一)建设单位:荆州市水利管理局
(二)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院
(三)监理单位:XX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施工单位:XX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函有效期
该履约保函自工程建设启动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四、保函履行方式
1.履约保函需经建设单位备案存档,并向监理单位进行备案。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发生,建设单位可以依据保函金额要求履约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3.保函到期期限前,承包单位需及时申请续保或重新提供履约保函。
五、公示时间
该履约保函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六、意见与反馈
对于本履约保函公示内容,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和意见,请及时向荆州市水利管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