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履约担保协议书
本协议由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签订,旨在保障工程施工的履约质量和安全。双方约定以下条款:
一、担保责任
1.1 乙方应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和工程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 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以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得到赔偿。
1.3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或发生交付延误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索赔。
1.4 担保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限内,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
二、支付方式
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2.2 若甲方逾期未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
三、争议解决
3.1 对于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不同意见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可提交相关争议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四、其他事项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4.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正式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