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要找谁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人的资格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自然人: 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良好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无业人员、退休人员等。
法人: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其他组织: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其他组织, 如合伙企业、政府部门等。
担保人的范围一般不宜过窄, 通常应在保证申请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 尽可能扩大担保人的范围。担保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但不得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
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
担保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保证担保: 担保人向人民法院出具保证书, 保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 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 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担保: 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向人民法院办理抵押手续, 作为被申请人履行判决的保证。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 担保人的抵押财产将被拍卖, 拍卖所得用于偿还执行申请人的债务。
在实际操作中, 通常采用保证担保的方式。但对于数额较大或被申请人履行判决能力较差的案件,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的程序
财产保全担保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并提供担保人资格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 认为符合条件的, 出具财产保全裁定, 并责令担保人出具担保书或办理抵押手续。
担保人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或办理抵押手续, 财产保全担保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 财产保全担保一旦生效, 担保人就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判决, 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书或抵押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
财产保全担保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
被申请人已履行判决,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 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保全措施的;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
担保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且无法更换担保人的;
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解除担保的。
财产保全担保解除后, 担保人的赔偿责任即行终止。
财产保全担保的常见问题
财产保全担保可以中途更换担保人吗?
在财产保全担保期间, 担保人因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的, 可以中途更换担保人。更换担保人时, 应当按照财产保全担保的程序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后, 财产保全担保是否可以解除?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后, 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应当与财产保全担保的范围相同, 担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者抵押担保。
担保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怎么办?
如果担保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 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担保人履行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判决后, 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