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财产保全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以下方法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即使无法提供直接证据,申请人也可以尝试提交间接证据来证明其主张。例如,如果申请人声称对方正在转移资产,但没有银行记录或其他文件可以证明,则可以提供证人证词或其他证据表明这种转移的可能性。
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动议,命令被告提供相关证据。如果被告拒绝提供证据,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判决败诉。
在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寻求临时保全,由法院快速做出决定,在被告有机会对申请作出回应之前执行。不过,临时保全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供显着的证据。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能能够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获得财产保全,包括:
某些法律规定基于特定理由,即使没有证据,也可授予财产保全。例如,许多司法管辖区都有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声称对方犯有欺诈或殴打,可以无证据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申请人证明存在紧急情况,法院可能会即使没有证据也授予财产保全。例如,如果申请人声称对方即将转移资产或逃离司法管辖区,法院可能会快速采取行动以防止资产损失。
如果被告同意财产保全,法院可以无需证据下达命令。不过,此类同意应书面记录,并且被告应充分了解同意后果。
申请人需要注意,在没有资料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具有挑战性,并且不一定能成功。如果可能,申请人应尽一切努力收集证据支持其申请。此外,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