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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结束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5-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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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全结束的规定 ### 刑法中财产保全结束规定 《刑法》第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制作详细的笔录,查封时应当在场见证,对于查封的场所、物品、文件及款项,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负责保管。保全期限从实施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12个月。 ### 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结束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汇款、债券、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不得超出能够执行的范围,也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其他财产的,不得超过一年。 但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可以延长。 ### 行政强制法中财产保全结束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4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后,应当于3日内将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逾期未作书面告知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财产保全结束后相关制度 #### 财产保全期限延长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后,经有权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保全期限。 #### 财产保全解除 在以下情形下,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 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存在追缴违法所得必要的情形; - 刑事案件已终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未作出财产刑宣告;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对人已经履行相关义务; - 保全期限届满; - 其他不再需要继续保全情形。 #### 财产保全责任追究 财产保全措施的设定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保全期限。对滥用职权、违法实施财产保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 财产保全结束的法律效应 ### 解除对财产的控制 财产保全结束后,被保全财产的控制解除,财产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 不影响追索权 财产保全结束不影响当事人追索已损失财产的权利。受害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 涉案财物交付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例如交还被害人、没收或者拍卖变卖等。 ## 财产保全结束的实务操作 ### 法院主动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发现有解除财产保全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 当事人认为财产保全措施不必要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向有权机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 申请解除保全的材料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书; - 身份证件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 相关证据材料,如法律文书、证明材料等。 ### 申请解除保全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向实施保全措施的有权机关提交申请。有权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准予解除保全措施;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 结语 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措施,旨在保障被害人或国家利益。但财产保全期限不宜过长,既要保证相关案件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