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其他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裁定予以保全:
其他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其他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三、具体财产保全类型及所需材料
1. 冻结银行存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一般来说,应当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提出,但最迟不得超过一审判决生效前。
2.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有财产转移、隐匿的危险,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准许。
3.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的金额应当与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相匹配。
4.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应当及时送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收到裁定后,应当按照裁定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 财产保全措施在案件审结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