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保全2个工作日
保险法保全是指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请求或得知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现场或涉案财物采取保护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为后续调查和理赔提供便利。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法保全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
1. 定义
保险法保全是指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报案后,对可能影响保险责任的财产、单证或者人员等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消失、灭失或变动,以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目的
保险法保全的目的在于:
1.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87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向保险人报案,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报案之日起2日内派人查勘现场,确定损失情况。”
2. 时限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报案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派人查勘现场,确定损失情况。这2个工作日的时限是从保险公司收到报案之日起计算的。
3. 逾期后果
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在规定的2个工作日内派人查勘现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 保全内容
保险法保全的内容包括:
2. 保全程序
1. 常见争议
保险法保全争议主要包括:
2. 处理方式
对于保险法保全争议,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保险法保全制度是保险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保险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2个工作日保全时限,积极主动地采取保全措施,确保保险事故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同时,被保险人也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实施保全措施,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