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财产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为了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南海法院特设立财产保全窗口,提供专业高效的财产保全服务。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为防止被申请人处分或转移财产,影响判决执行,而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执行的实现。
## 保全范围南海法院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
*冻结是指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其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动产。而扣押是指对被申请人的动产采取禁止其转移、使用、变更状态等措施。
## 保全程序财产保全一般采用以下程序:
*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将在7日内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
## 保全责任申请人提起财产保全,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因错误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因此,申请人应在证据充足、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谨慎申请财产保全。
## 结语南海法院财产保全窗口的设立,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途径。通过严格依法审查、采取有力措施,法院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如您面临财产纠纷,请及时向南海法院财产保全窗口寻求帮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