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当事人可以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以下简称“诉服网”)在线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诉讼保全申请应及时提出,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
申请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可能,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申请人应明确具体的保全请求,如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等。
申请人需缴纳一定的保全费,具体金额根据保全标的价值而定。
法院作出诉讼保全裁定后,会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当事人应及时送达被申请人。
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存款,禁止其转出或取现。
查封被申请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禁止其处置。
扣押被申请人的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禁止其使用或处置。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根据案情需要,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如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限制其出境等。
在线申请诉讼保全方便了当事人维权,提高了诉讼效率。但当事人在申请时应注意上述注意事项,以提高申请成功率。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律师或拨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