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院账户查封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院账户查封受理期限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全面阐述法院账户查封受理期限的具体规定、计算方法、例外情形及相关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
**一、账户查封受理期限**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于查封期满后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其保证金或者将其存入的款项上缴国库。”
(二)时限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得超过六年,不动产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查封、扣押期满未执行完毕的,办案单位应当提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申请,经院长批准才可以延长。”
**二、账户查封受理期限计算**
(一)起算时间
账户查封受理期限从法院作出查封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二)期间计算
账户查封受理期限计算时,不包括在法院执行期间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申诉或提起诉讼所用时间。
**三、账户查封受理期限的例外情形**
(一)被执行人具备抗执行能力
若被执行人具备抗执行能力,法院可依法延长账户查封受理期限,直至被执行人丧失抗执行能力为止。
(二)查封财产复杂
若查封财产数量众多或性质复杂,法院可依法延长账户查封受理期限,直至查清所有财产为止。
**四、账户查封受理期限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一)查封期满
账户查封受理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查封。被执行人应在收到解除查封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申请发还被查封账户内的资金或解除冻结。
(二)不履行义务
若被执行人查封期满后仍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其保证金或将其存入的款项上缴国库。
**五、相关法律问题**
(一)法院账户查封的异议
若当事人对法院账户查封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审查异议,并作出裁定。
(二)法院账户查封复议、申诉
当事人不服法院账户查封裁定的,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结语**
法院账户查封受理期限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正确理解和把握账户查封受理期限,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账户查封受理期限的具体规定、计算方法、例外情形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