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起诉会财产保全吗?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进行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导致执行不能或者难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在将来执行判决时有财产可供执行。
未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未起诉前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有利害关系人证明有证据证明存在损害事实、存在损害发生的现实危险,且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
- 申请人提供担保,不因自己提供担保而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
未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 存在损害事实或现实危险: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损害事实或有证据证明存在损害发生的现实危险。例如,债权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正在转移或隐匿财产,有严重逃债嫌疑。
- 不立即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债权人的债务已到期,债务人正在变卖财产,如果不及时查封,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
- 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以防止因自己提供担保而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担保的方式可以是存款、保函或第三人保证。
未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 提供有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
- 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损害事实或现实危险;
- 提供证据证明不立即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 提供担保。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则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应当与申请的范围相一致,且不得超出必要的限度。
需要注意的事项:
- 未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标准较严格;
-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被保全的财产价值相适应;
- 若被保全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 若申请人因申请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1年,若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
总结
未起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条件比较严格,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损害事实或现实危险,不立即保全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并提供担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