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前,夫妻双方对各自名下的财产享有完整的支配权.一旦离婚,则可能引发财产纠纷.因此,在离婚前,为防止对方恶意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财产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以上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其中,第二种情形中的“其他情节”,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经济状况、日常消费习惯、与第三方的关系等因素.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均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各自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因此,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仅能就自己名下的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财产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在受理保全财产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可以采取以下种类和方式: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财产的措施,应当与申请人的请求相适应,并不得超出自来范围.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期限为6个月.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解除保全措施.需要继续保全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保全财产的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证据材料而造成错误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对财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因错误保全造成他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ivorce后,财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纠纷的焦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的方式,防止对方恶意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但是,保全财产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人应当谨慎使用,避免因错误保全而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当事人在申请保全财产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其申请理由.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