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诉讼前或诉讼中通过裁定或者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扣押、冻结等方式,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毁损、隐匿、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财产保全措施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可能的 被告或其他当事人对于追索保全标的可能造成损害的 当事人未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履行其义务的财产保全措施的内容包括限制、扣押、冻结等多种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限制:禁止被申请人转让、出卖、赠与、出租、抵押、出借等处分权 扣押:将被申请人的动产扣押到人民法院,或者将被申请人的不动产扣押到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冻结:禁止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向被申请人处划拨资金、转账或者变卖、扣划被申请人存款、汇款、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财产保全措施的范围一般不应超过申请的范围,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被保全的财产原则上包括全部财产,但以下财产不得保全:
公民的储蓄存款 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生活必需、残疾矫治、康复训练必需的财产 供养人维持必要生活的财产 农业和农村经济所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必需品 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财产答案:不一定。
财产保全措施是否会冻结女朋友账户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女朋友账户与案件的关系:女朋友账户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否存在合伙关系等亲密关系,如果女朋友账户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则法院可能会采取冻结措施 案情具体情况:如果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女朋友账户中存在属于被申请人的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法院也可能会对女朋友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女朋友账户的用途:如果女朋友账户仅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且不涉及案件纠纷,则法院一般不会采取冻结措施总而言之,财产保全措施是否会冻结女朋友账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女朋友账户是否涉及案件纠纷、账户用途以及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形是法院是否冻结女朋友账户的关键因素。
被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提出意见,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财产保全 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担保方式可以是提交保函、抵押或者质押财产等 诉讼结束财产保全自动解除:当诉讼程序结束,且申请执行人没有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执行时,法院会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提醒的是,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对被申请人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建议被申请人在收到财产保全通知书后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