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查封、扣押裁定
( ) 法执查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被执行人: (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 (案号) 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 ( ) 所有的位于 ( ) 的 ( ) ,价值人民币 (大写) 元( )。
查封、扣押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执行人应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履行 (案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被执行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签名)
年 月 日
书记员 (签名)
附:本裁定送达 ( ) 。
## 人民法院执行查封、扣押裁定释义 **一、标题** 标题直接点明文件的性质,即“人民法院执行查封、扣押裁定”,表明这是一份由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关于查封、扣押财产的法律文书。 **二、案号** 案号是案件的编号,用于识别案件,通常由法院名称、案件年份、案件类别、案件序号组成。 **三、当事人信息** 包括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以便准确识别当事人。 **四、裁定依据** 列明本裁定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确保裁定的合法性。 **五、裁定内容** 1. **查封、扣押标的:** 明确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具体信息,包括财产所属人、财产种类、财产所在地、财产名称等,以及财产的估价。 2. **查封、扣押期限:** 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 3. **被执行人义务:** 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即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以清偿债务。 4. **救济途径:** 告知被执行人对本裁定享有的救济权利,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并说明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六、落款** 包括作出裁定的审判员和书记员的签名以及裁定日期,以确保裁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送达** 注明本裁定的送达对象,确保裁定能够送达到相关当事人手中。 **八、释义说明** 本释义旨在帮助读者理解人民法院执行查封、扣押裁定的基本内容和法律效力,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