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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准备搞个装修,或者家里要盖个小房子,甚至只是关注施工行业,可能都听过“履约保证金”这个词。听着挺专业,但说白了,就是承包方为了证明自己会好好干活、按时完工,提前交给发包方的一笔“诚信押金”。
今天咱们就专门聊聊这个保证金的“法定上限”问题——到底法律允许收多少钱?怎么收才合理?普通人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想象一下,你要请施工队给你家装修,怕他们干到一半撂挑子,或者活儿干得马马虎虎。这时候,通常会让施工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交一笔钱放在你这儿作为担保。这就是履约保证金。
如果施工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没出什么岔子,这笔钱就会全额退还。但如果他们违约了——比如拖延工期、偷工减料,甚至中途跑路——你就可以用这笔钱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很多人以为这种保证金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其实不然。咱们国家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叫“履约保证金法”,但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中。
最直接的规定来自《招标投标法》。该法实施条例第26条写得明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履约保证金呢?条例第58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注意,这是针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规定。比如政府投资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等。
你家装修、村里盖个自住房,一般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这时候,就要看《民法典》了。
民法典合同编强调“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虽然没有明确写“不得超过10%”,但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参照10%这个标准来判断保证金是否过高。
如果发包方收了太高比例的保证金,法院可能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认为这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从而适当减少。
道理很简单:为了保护双方,尤其是承包方的利益。
如果保证金收得太高,比如合同金额的30%、50%,施工方要把大量流动资金压在里面,可能连买材料的钱都紧张,反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有些不良发包方甚至会利用高额保证金作为手段,变相占用施工方资金,或者在最后找各种借口克扣、不退还。
设置上限,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权力滥用,让保证金回归它的本质——担保功能,而不是变相的“融资工具”或“利润来源”。
比例五花八门 现实中,你会看到各种比例:5%、8%、10%,甚至更高的都有。如果是正规的招标项目,严格执行10%上限的比较多。但民间的小工程,往往靠双方协商,有时候施工方为了拿到项目,可能接受更高的比例。
“质量保证金”别搞混 很多人会把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搞混。这是两笔钱!
履约保证金:担保按时完工、不违约,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就该退了。 质量保证金:担保工程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保修期)不出质量问题,通常留3%-5%,保修期满再退。
有些发包方会把两者合一,或者收了履约保证金又扣质量保证金,这时候比例加起来就可能超过合理范围了。退还时间不明确 合同里如果没写清楚什么时候退保证金,最容易扯皮。按道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的任务就完成了,就该退还。但有些发包方会拖上几个月甚至一两年。
如果你是要发包的一方(比如业主要装修):
合理收取:别觉得收得越高自己越有保障。比例过高可能把靠谱的施工队吓跑,或者让他们在施工时拼命压缩成本,最后吃亏的还是你。 写清楚合同条款:在合同里明确保证金的比例、支付时间、退还条件(比如“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白纸黑字,大家都清楚。 考虑替代方案:如果施工方一时资金紧张,也可以接受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效果一样,但不占用他们的现金流。如果你是承包方(施工队、装修公司):
了解行情:签约前了解一下当地类似工程的保证金比例,做到心里有数。 争取合理条款:如果对方要求比例过高,可以礼貌解释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争取调整。尤其是工程周期长的项目,压太多资金确实影响运转。 保留所有凭证:支付保证金的转账记录、收据,合同文本等都要保管好。工程完工后,如果对方拖延不退,这些都是证据。如果因为保证金的问题产生矛盾:
先协商:拿着合同和法律规定,心平气和地沟通。大多数问题其实说开了就能解决。 请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当地的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或司法所帮忙调解。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最后的手段就是法院见了。准备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所有证据。施工履约保证金的法定上限,对于依法招标的项目,明确是合同金额的10%;对于其他项目,法律精神也是参照这个标准,追求公平合理。
记住,保证金的本意是“担保”,不是“创收”。合理的比例能让双方都有安全感,又不至于给任何一方造成过重负担。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尊重法律、遵守合同、换位思考,才是工程顺利完成的真正保障。
说到底,盖房子、搞装修,都是想把事情做好。一份公平的合同,一笔合理的保证金,既是法律的约束,也是彼此信任的开始。把这笔“诚信押金”放在合适的位置,工程才能踏踏实实地推进,双方的合作也才能长久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