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建设银行向委托人开具的一种保证函。它在项目合同中起着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具履约保函,建设银行为委托人提供了一种风险缓解的方式,使得委托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有所保障。
委托人需要在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申请履约保函的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建设银行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以及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开具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主要包括被保证人、保证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范围等内容。被保证人一般为合同的受益方,保证金额则由委托人和建设银行协商确定,并根据项目合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保证期限是指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间,保证范围则涵盖了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
建设银行在接到委托人的申请后,会进行资料审核和信用评估。如果符合开具条件,建设银行将要求委托人缴纳开具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委托人缴费后,建设银行会在约定时间内将履约保函交付给委托人。
委托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合同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根据履约保函的内容向建设银行提出索赔。建设银行将按照约定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并在有效期内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履约保函的终止分为合同履行完毕和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履约保函自动失效。而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委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建设银行进行协商,以确定履约保函的终止时间。
在申请履约保函时,委托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在使用履约保函进行索赔时,委托人应及时向建设银行提供索赔材料,并遵守双方约定的索赔程序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