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也被称为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是指保证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发出的、以其信用为基础保证当事人(一般为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担保工具。
履约保函作为一种经济往来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具有诸多作用。首先,它为债权人提供了对债务人履约能力的保障,降低了信用风险。其次,履约保函还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信,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履约保函通常被视为一种保证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约保函的签发等行为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并受到法院的支持和维护。
履约保函与合同之间紧密相关。履约保函是为了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其存在的前提是一份已经订立的合同。因此,合同是履约保函的基础,没有合同则不能有履约保函的签发和有效性。
履约保函的形式可分为银行保函和非银行保函两种,具体形式需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决定。而在内容方面,必须明确列明债务人的义务履行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和期限、保证金额以及签发日期等重要要素。
在履约保函产生履行障碍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追索权。追索权即是债权人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如果保证人无法履行,则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其权益。
履约保函的终止和解除需要债权人和保证人达成协议。当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免除义务、合同终止、解除或者到期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终止。此外,在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也有权利申请解除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