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函,即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书,是指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在项目开展前向业主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它的作用是确保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成工程,并确保他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承担相应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程履约保函涉及到债务人的问题,这也就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履约保函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担保方式,其特点是当被担保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将按照保函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从法律角度来看,工程履约保函是一种名义上的、有条件的保证。它规定了保证人在某些条件下对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工程履约保函中,债务人是指需要承担履约义务的一方。一般情况下,受益人会将工程履约保函的债务人确定为承包商或施工单位。因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是直接参与工程施工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负有责任。
尽管通常情况下,工程履约保函的债务人是承包商或施工单位,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如此。根据实际需要,业主可以选择其他方作为债务人,例如工程监理单位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这种选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合同履行中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在工程履约保函中,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具有相互关系。一方面,债务人是在保证人的担保下向受益人提供服务或履行合同的主体;另一方面,保证人则承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保函约定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这种关系通过工程履约保函成立,形成了庞大的担保网,确保了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