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文件。它的作用是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按照约定的质量、进度和价格进行完成。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履约保险条例》,履约保函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和承包商自备的履约保函。
首先我们来看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业主通常会要求承包商提供担保措施,以确保承包商能够按时、按量、按质完工。为此,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向其提供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公司承诺在发生引起责任的事故后,向业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这样,业主可以从保证人(即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偿,以弥补因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业主可能要求被答应人(即承包商)自备履约保函。这种情况下,承包商需要自己向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险,并将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权利转让给业主。
承包商自备的履约保函流程与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类似,但在责任主体上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而业主则是受益人。
无论是业主提供的履约保函还是承包商自备的履约保函,其目的都是确保工程能够按照约定完成,保障双方的利益。履约保函作为一种担保机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
总之,建设工程履约保函是合同双方为保障各自权益而签订的一种担保文件。它可以提供经济保障,保证工程按照约定完成。无论由业主提供还是承包商自备,履约保函都是建设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