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担保授权委托书
本人(甲方)系委托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委托以下内容并授权受托人(乙方)履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履约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担保材料、进行履约金融服务等。
2.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交涉及签订合同文件,履行担保责任,并处理相关纠纷。
3. 乙方负责对履约资金进行监管,并根据约定做出支付指令或支付行为。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传播甲方相关信息。
第二条 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履约资料,并配合乙方履行担保义务。
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损失,甲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甲方有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终止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条款变更和解除
1. 对于本授权委托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
2. 本授权委托书解除现行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
第四条 法律适用
本授权委托书的成立、解释、效力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双方对本委托未尽事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第五条 其他
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相互解除委托关系。
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