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的履约担保范本
在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作为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重要合同,总包合同中的履约担保条款尤为重要。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总包履约担保范本:
第一条 总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并以质量、进度、安全为前提完成合同工程,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条 总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相应的履约担保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总包人开具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2. 总包人的信用证明文件;
3. 总包人的工程能力证明文件;
4. 总包人对分包单位的履约担保文件。
第三条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配合,确保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完成工程。
第四条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总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履约担保文件,退还相应的质保金。
第五条 若总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造成损失的,总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六条 若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总包人有权对其进行追索,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对于总包人和分包单位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本履约担保范本可作为总包合同履约担保的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