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 财产保全协议书
甲方:租赁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目前租住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具备租住资格。
2、为了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清单
1、甲方应当在入住之日起,将自己所携带的财产做一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装饰品等,并书面交予乙方备案。
2、甲方所携带的财产清单应当包含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时间、购买价格等相关信息。如有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应当一并提供。
3、甲方在租住期间,如有新添财产或更换财产,应及时更新清单并告知乙方。
二、财产保全责任
1、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确保不遭受损失。
2、乙方应当加强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门禁系统、摄像监控等。
3、甲方如发现有人进入其租赁房屋,且有盗窃、破坏等嫌疑,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乙方。
三、损失赔偿
1、若甲方的财产遭受盗窃、损坏,甲方应当立即报警,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若甲方的财产损失与乙方存在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将房屋出租或转让给他人。
2、甲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内的财产物品转借给他人。
3、甲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届满之日终止。
2、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委托中立第三方进行财产清查,对甲方的财产进行核对,并在核对完成后撤销清单备案。
六、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