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法院财产保全书
法院财产保全书是在诉讼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如何正确书写法院财产保全书。
首先,需要在纸张的右上角注明当事人的案号、法院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第一部分是“保全财产的内容”。首先注明被保全的财产种类和数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要详细列出,不得模糊不清。然后注明财产所在地,具体到市、区、街道,以确保保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接下来是保全的请求事由,简要说明为何需要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部分是“保全措施和方法”。注明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同时,明确保全的时间范围,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6个月、1年等。最后,注明保全措施执行的方式和责任人员,一般由法院指派执行人员。
第三部分是“提供的保证措施”。如果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措施,可以在此部分进行注明。担保措施可以是金融保证、保函、抵押物等。
第四部分是“附加事项”。包括案件审理的法院、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委托代理人的信息等,方便法院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联系。
书写完毕后,需要在财产保全书的末尾,注明申请人的签名、日期和联系方式,并加盖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书写法院财产保全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准确、清晰地描述所要保全的财产以及其价值;二是对财产所在地要有明确的描述,避免含糊不清;三是保全请求应具体、明确,不能敷衍了事;四是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增加申请的可信度;五是务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写法院财产保全书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