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被执行人),因被告违约,故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现我就贵院下达的《诉前财产保全决定书》提出解除申请,请贵院审核并判决。
一、案件背景
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xxxx年xx月xx日将xxxx元支付到我账户。
2. 然而,截至目前,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3. 鉴于被告无法履行合同,我不得不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
二、财产保全决定依据
根据贵院xxx年xx号民事裁定,贵院依法决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限制其处分财产的权利,并决定财产保全金额为xxxx元。
三、解除申请原因
1. 通过与被告沟通,我获悉被告已就该债务进行了归还,并附有相关付款凭证。
2. 据被告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被告已将xxxx金额汇入我账户,履行了付款义务。
3. 基于上述情况,我特此请求贵院对财产保全进行解除,解除金额为xxxx元。
四、申请方式
1. 我提出的财产保全解除申请,系根据我与被告之间的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xx条规定,财产保全期满后,如果财产保全目的已经达到,被保全财产的冻结将被解除。
3. 鉴于被告已履行了付款义务,我请求贵院依法解除财产保全,使得被告的财产限制解除,并返还被保全的财产。
五、附相关证明材料
1. 原告(被执行人)与被告之间的合同。
2. 原告(被执行人)与被告之间的协商意见书。
3. 被告提供的付款凭证。
请贵院核实上述材料,并判决解除财产保全决定,将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归还本人。望贵院予以核准。
特此申请。
原告(被执行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