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起诉与被告××之间的财产纠纷,请求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依法向贵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但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并申请撤诉。
首先,我通过深入的调查和相关证据的收集,发现被告的财产可能并未构成本案所申请的保全财产。甚至在起诉过程中,我也收到一些新的线索和信息,这让我对本案的证据和胜诉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因此,我认为继续申请财产保全是不必要的,也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
其次,财产保全申请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也是我撤诉的考虑之一。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已经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如果继续保全申请,还将产生更多的费用。考虑到经济实际情况和案件的进展,我认为不值得再支付更多的费用来等待保全的结果。
最后,我对本案的胜诉可能性表示怀疑。虽然起诉时我对本案的胜诉有一定的信心,但是在与被告进行多次交涉后,我认识到双方存在较大的分歧和争议。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申请财产保全只会延长案件的处理时间,增加纠纷的复杂性。因此,我决定申请撤诉,以便尽快结束这起纠纷,减轻双方的负担。
在此,我请求贵院允许我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并同意撤诉。同时,我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希望贵院能够尽快作出相应的判决,以便给双方带来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结果。
再次感谢贵院对本案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