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为保证执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的实际效果,保全当事人的财产,以防止其财产在诉讼过程中被转移、隐匿或损毁。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包括财产冻结和财产变价保全两种类型。冻结财产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暂时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流动,使其无法处置、转移或变卖该财产。冻结财产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执行裁判的实际效果,防止被执行人故意损毁、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的责任。
财产冻结可以适用于各类财产,如存款、股票、房产等。在申请财产冻结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被执行人存在债权,并且存在债权的事实也应当具体、确实。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予以财产冻结,以及冻结的金额和限制期限。
财产冻结一般会采取股权质押、不动产查封或强制执行账户冻结等方式来实施。被冻结的财产只是暂时限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被执行人依然对被冻结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但在限制期限内,被执行人不能处置、转移被冻结的财产,以确保执行裁判的实际效果。冻结财产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可以根据需要延长。
与财产冻结相比,财产变价保全是指为防止被执行人通过变价行为逃避执行,法院可以决定财产变价保全措施,即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转变为非货币形式的财产,如不动产、股权等。财产变价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执行裁判的实际效果,防止被执行人透过财产变价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责任。
财产变价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对被执行人有债权;其次,申请人需要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转变财产形态的风险,即被执行人可能将财产变为非货币形式以逃避执行;最后,申请人还需提供法定保全措施不能保全其债权的等证据。
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保证执行裁判的实际效果,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责任。财产冻结和财产变价保全是司法机关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