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押反担保协议书
一、甲方:(出质人)
住址:
电话:
证件号码:
二、乙方:(接收质押人)
住址:
电话:
证件号码:
三、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甲方质押货物的质量、数量以及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确认将以下货物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物,作为甲方借款的担保。货物包括(列明具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
2. 甲方保证所质押的货物是其合法所有,并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查封、扣押等第三方权益。
3.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所质押货物进行评估、监管等必要措施,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4. 甲方在债务到期日前如履行完毕其对乙方的全部债务义务,则乙方应当返还给甲方所质押的货物。
5. 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债务,乙方有权处置所质押的货物,并支付未清偿的债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 甲方同意对于乙方采取的处置所质押货物行为不提出异议。
7.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债务完全清偿之日止。
8.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