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个人担保书
我是______(个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现住址为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愿意对本案被申请人______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承担个人担保责任,本人特此写出本个人担保书,如下:
一、本人愿意对被申请人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承担个人责任,自愿担保金额为______元,金额以人民币为准。
二、本人担保的财产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提供以下财产作为担保:
(一)______(具体财产名称)______价值______元;
(二)______(具体财产名称)______价值______元;
(三)______(具体财产名称)______价值______元。
三、本人保证在本申请认定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如申请执行人因本人行为导致无法正常申请执行的,本人愿意按照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
四、本人承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不进行其他损害被申请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本人保证已经认真阅读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了解了法院关于个人财产保全的法规及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担保书是本人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欺骗。
六、本人清楚知晓如果由于本人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受到损失的,本人愿意负责赔偿全额损失。如将担保财产抵偿赔偿金的,本人承诺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前予以执行。
七、本人同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限为本案执行前后六个月,如果根据本案执行结果需要延长期限的,本人保证按照申请执行人或者法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人保证在诉讼过程中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并且愿意配合申请执行人或者法院的工作,积极履行义务。
九、本人同意接收法院或申请执行人的传票、公告等法律文书,并确认在送达之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十、本人理解本申请无需法院批准即可进行,并且自愿接受和承担承保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担保文件,经本人签字即发生其担保权利和担保义务,不可撤销和变更。
十二、本人同意按照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对本担保书及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此致
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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