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
【甲方】:(甲方全称)
身份证号:
【乙方】:(乙方全称)
身份证号:
【丙方】:(丙方全称)
身份证号:
鉴于:
1、依据(案号)的判决/裁定,甲方针对乙方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并通知了甲方。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需要提供保证担保才能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在财产保全事项上的民事法律纠纷已经解除。
二、甲方同意自愿提供保证担保,向乙方提供法定的担保义务,保证乙方以不低于(担保金额)的担保金额为限,对乙方因解除财产保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负责。
三、甲乙双方同意,本担保期限自(日期)起,至乙方提起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且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之日止。
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并同意根据法院的判决/裁定,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
五、丙方作为第三人,同意审慎核实甲方的资信情况,并愿意提供担保。
六、丙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与乙方解除财产保全相关的费用和损失,保证金额不低于(担保金额)。
七、甲、乙、丙三方同意并确认,本担保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各方对履行本担保书所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甲、乙、丙三方同意,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所在地)进行解决。
九、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签字)
乙方:(乙方签字)
丙方:(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