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法院查封房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决定对以下房产进行查封,特此公告。
一、查封范围
经我院依法查封的房产位于攀枝花市XX区XX街XX号,为一处面积约100平方米的住宅。
二、查封原因
该房产系涉及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案件侦查进展和相关证据,为确保被执行人的债务能够得到有效履行,我院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三、查封期限
本次查封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根据案件进展和法律规定,我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查封期限。
四、查封效力
在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或变更查封房产的性质、用途,不得将查封房产出租、抵押或转让;同时,任何拒不履行或阻挠查封决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解封程序
被执行人如对查封有异议,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解封决定。若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或经核实后异议无法成立,我院将依法解除查封。
六、咨询方式
如对本次查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院:
1. 拨打查封办电话:xxxxxxxxxxx
2. 邮寄信函至:攀枝花市XX区XX街XX号,邮政编码:xxxxxx
请被执行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知晓,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攀枝花市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