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保全如何解除
被申请保全是指甲方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财产或行为采取保全措施。当甲方通过保全措施保全了乙方的财产或行为后,在一些情况下,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这些保全措施。
首先,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乙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行为并不构成甲方所主张的违法或损害行为。例如,如果甲方申请冻结乙方的银行账户,乙方可以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该账户并非用于非法活动或违反合同的行为。
其次,乙方还可以提供担保解除保全。担保解除保全是指乙方提供有价的担保物,作为对甲方提出保全措施的财产或行为进行担保。当乙方提供足够的担保后,法院可以裁定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乙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保全措施的请求。变更保全措施是指对原甲方提出的保全措施进行变更。例如,如果甲方申请冻结乙方的财产,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请求将该财产的冻结金额从原来的数额减少。
最后,乙方还可以等待原甲方主张权利时进行抗辩。在民事诉讼中,乙方可以在申请保全的案件中提出抗辩,辩称自己并不存在甲方所指控的违法行为或损害行为。如果乙方的抗辩事实成立,法院可以撤销原来的保全措施。
总之,当乙方被申请保全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提供担保解除、变更保全措施或进行抗辩等方式来解除被申请的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