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后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
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现实目的的需要,法院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限制对方当事人的行为,以确保诉讼目的能够顺利实现。保全程序的申请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申请强制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时,受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保全措施实施后,如果被申请人仍然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执行文书,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申请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2. 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还应当写明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3. 法院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中要注明申请执行的法院的基本信息,包括法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 申请执行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执行文书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中要详细描述申请执行的判决、裁定或者执行文书的基本信息,包括法院的名称、案号、法定代表人等,并附上相关的文书复印件。
5. 申请执行的请求
申请书中要明确申请执行的请求,即要求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采取何种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 申请书的附则
申请书最后应当写明附有的相关材料,例如与申请执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主张对方承担相关的执行费用。
在填写完整齐备的申请书后,申请人需要将申请书提交给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将依法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并向被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
总之,保全后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是申请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的被申请人提出的一种法定申请。申请书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