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本保全申请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方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的经济合同纠纷及纠纷事实为基础,特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保全申请:
一、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据我方了解,我方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了款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然而,根据我方所掌握的证据以及与被申请人之间多次沟通的记录,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打算按时支付应付款项。而我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已经通过书面形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其支付义务。
在此基础上,我方发现被申请人存在将资金转移、变卖财产、注销企业等行为的迹象,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我方无法从被申请人处获得应付款项。
基于上述事实,本保全申请的目的在于通过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保全,确保我方能够在纠纷最终裁决之前取得足够的担保措施,确保被申请人的行为不会影响到我方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保全的种类和措施
鉴于被申请人存在将资金转移、变卖财产、注销企业等行为的迹象,为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及其他金融资产,以确保被申请人的资金不会被转移或挪用;
2. 禁止被申请人变卖、转让相关股权、财产或处分其他重要资产;
3. 要求被申请人停止注销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并保持其现状不进行任何变化;
4. 封存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以确保纠纷最终裁决后,双方能够便捷地执行仲裁裁决。
三、保全申请的证据
为支持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我方准备了以下证据:
1. 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2. 书面形式的付款催告函及发送及接收记录;
3. 资金转移、变卖财产、注销企业的证据材料;
4. 其他与纠纷有关的书面交流记录。
四、保全申请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要求仲裁委员会在接到本保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本保全申请的决定,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保全申请作出裁决。
五、附件清单
1. 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若干份。
2. 诉讼费用预缴款凭证。
六、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名称:XXX
申请人联系地址:XXX
申请人联系电话:XXX
申请人电子邮箱:XXX
七、申请人授权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XXX
代理人职务:XXX
代理人联系电话:XXX
代理人电子邮箱:XXX
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日期: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