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申请书法条
一、诉讼保全的定义
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损害其诉讼权利或滥用诉讼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预防性和制止性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保全的种类
目前我国诉讼保全的种类相对较多,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禁止令等。其中,最常见的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在诉讼中转移、隐藏、变卖财产,从而导致执行无法实施,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三、诉讼保全申请书的写作要点
1.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申请书首先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2. 申请的具体内容
申请书必须明确申请的具体内容,比如申请查封某个财产、冻结某个账户等。在申请具体内容时,应尽量详细、准确地描写被申请保全的财产,以便法院能够明确判定。
3. 申请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申请书必须明确陈述申请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人应陈述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及其影响,列举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请求合理、合法。
4. 附上相关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的请求合理、真实,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附上相关证据。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等。
四、诉讼保全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申请书一般应当采用A4纸,由申请人亲自填写或印制。申请书应当以附件形式提交,每份申请书应当正副本各一份。申请书的文字应当清晰、完整、准确。
五、诉讼保全申请书的递交方式
申请书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递交:
1. 申请人亲自递交法院;
2.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递交法院;
3. 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法院。
六、申请书审查和法院裁定
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将对其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书符合法律规定和审批要求,法院将裁定支持申请,予以保全。如果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法院将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补充。
七、申请书的有效期限
诉讼保全申请书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未在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申请将失效。
八、保全措施的强制执行
如果被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如果被申请人不执行保全措施,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