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会扣押对方车吗?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扣押、查封等多种形式。其中,扣押是指将被申请人的财产实际控制起来,由人民法院保管或指定特殊保管人保管。
汽车属于动产,可以依法查封或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可以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
汽车在许多情况下可能会被扣押或查封,例如:
法院扣押汽车的程序一般为:
被扣押的汽车一般会暂时保管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或保管人的仓库中。被申请人不得擅自处置扣押的汽车,否则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当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或执行异议之诉裁定后,法院根据判决结果或者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返还扣押的汽车。如果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裁定,法院也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返还扣押的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一般在诉讼期间或执行程序中采取。为了保证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合理确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