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按天还是
发布时间:2024-05-15 11:36
  |  
阅读量: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按天还是按月?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按天还是按月计算时间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按天计算的财产保全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劳动者的申请后,经审查,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裁决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冻结、扣押、查封、划拨等。该保全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因此,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按天计算时间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的期限为30天,而非按天计费。

按月计算的财产保全

在某些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将财产保全期限延长至30天以上。

例如,如果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查封、扣押大量财产,或者需要对被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等复杂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将保全期限延长至60天,至多180天。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期限的延长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批准。劳动者不能擅自延长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享有债权;
  •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隐藏财产等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时,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 劳动者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
  • 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 li>证明债务人有危害债权实现行为的证据(如转移、变卖、隐藏财产等)。

财产保全的解除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

  • 债务人提供担保;
  • 债务人履行裁决内容;
  • 申请人不申请劳动仲裁或撤回申请;
  •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裁决不能执行;
  • 保全裁决有效期届满。

如果债务人对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措施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

总结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按30天计算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批准延长保全期限。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财产保全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财产保全措施可以根据一定的情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