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当事人擅自处分财产或转移财产,依法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限制处分和划拨等措施。
二、申请须知
1. 申请主体:对有财产保全需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申请条件: - 具备主观要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正当的请求权、请求权受到侵害或有发生侵害的紧迫危险,并基于正当目的申请保全。 - 具备客观要件:请求保全的财产必须是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的可能。 3. 申请时效:申请保全应当在申请诉讼或仲裁之前提出。但经审查后认为情况紧急,为防止丧失时效的,可先申请保全,然后再申请诉讼或仲裁。
三、申请流程
1. 收集证据:收集证明财产保全要件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财产清单、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的证据等。 2. 撰写申请书:按照《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要求,起草财产保全申请书。 3.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书及其复印件,并附送相关证据材料。
四、申请书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公民,身份证号:************,住址:************。
被申请人:**李四**,公民,身份证号:************,住址:************。
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3年**年**3月**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将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某某栋**某某号**的房屋出售给申请人,价款为**人民币** **100万元**。
2.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已支付被申请人首付款**人民币** **50万元**。但被申请人迟迟未履行交房义务。申请人多次催促,均被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推脱。
3. 近日,申请人偶然得知,被申请人正准备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他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此举有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合同义务之嫌,会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 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某某栋**某某号**的房屋进行查封,以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 **另,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诉讼程序保全,但因案情紧急,申请人担心在诉讼程序开始前被申请人将上述房屋转移,请求贵院先行裁定财产保全。**
请求:
1. 请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杭州市**余杭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某某栋**某某号**的房屋。
2. **另请贵院在本裁定执行后,书面通知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任何处分上述房屋的行为。**
此致
**人民法院**
具 状 人:**张三**
日期:**2023年**年**7月**日
附:
1. **房屋买卖合同**一份; 2. **首付款支付凭证**一份; 3. **催告函**一份; 4. **被申请人转移房屋证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