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克作为国际著名导演,其个人婚姻状况备受关注。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徐克与妻子施南生已于 2021 年 8 月 1 日正式离婚。该消息尚未得到徐克工作室的确认,但媒体普遍认为此事属实。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徐克与施南生在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便已分居,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在离婚消息曝光后,社会各界对其财产分配的动态十分关注。
鉴于徐克是一位身价不菲的导演,其离婚涉及的财产保全问题也极为复杂。为了确保公平和公正,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本文将详解徐克离婚财产保全流程图,以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徐克离婚财产保全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片:徐克离婚财产保全流程图]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 存在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藏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
- 对方当事人正在转移、藏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或者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即将来转移、藏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 其他情形,例如当事人死亡,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取得财产时,或财产有毁损或者灭失的可能等。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眀:
-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 请求保全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以及财产所在地;
-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证据;
-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
- 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的理由;
-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和范围;
- 保全措施的期限;
- 申请人不履行裁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停止转移、藏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并按照人民法院的裁定履行义务。
五,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已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 申请人不履行裁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的;
-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 人民法院认为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措施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
六, 离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情况复杂,人民法院在分割时,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处理。
七, 结语
徐克离婚财产保全流程图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协助。当事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