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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后房产保全要担保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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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后房产保全要担保吗

前言

诉后房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转移或变卖其名下房产,进而逃避执行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该措施的目的是保障胜诉方在诉讼胜诉后的合法权益,防止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况出现。

担保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保全审查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7]2号)等相关法律规定,诉后房产保全需要担保。担保的形式分为两种,即自然人担保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

自然人担保

自然人担保是指由经过核实的执行依据持有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清偿能力
  • 无犯罪记录
  • 无提供虚假担保或者其他不良记录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是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担保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 业务范围符合担保事项
  • 具有清偿能力
  • 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担保金额

诉后房产保全的担保金额由申请执行人根据申请执行标的的数额确定。担保金额不得低于申请执行标的的数额。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少担保金额:

  • 被执行人有履行了被执行义务的保证
  •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执行到足以清偿债务
  • 其他情形

担保责任

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协议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隐匿、转移或变卖被查封的房产,导致执行不能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将担保金额转入执行款账户。

担保期限

诉后房产保全的担保期限由人民法院在裁定中确定。一般情况下,担保期限为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担保期限:

  • 执行程序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终结的
  • 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嫌疑的
  • 其他需要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形

担保解除

訴後房產保全的擔保解除,有以下四種情形:

  • 执行程序终结,且执行完毕
  • 执行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除担保
  • 担保期限届满,且未经人民法院延长

实务要点

在诉后房产保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申请执行人在提出诉后房产保全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担保书
  • 担保人应当提供担保能力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 人民法院在审查担保时,应当重点审查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清偿能力
  • 担保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担保责任
  • 如果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结语

诉后房产保全是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从而维护诉讼的公平和执行的顺利进行。因此,在诉讼实践中,应当重视诉后房产保全的担保制度,切实保障胜诉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