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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 法律英语
发布时间:2024-05-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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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 法律英语

导言

在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担保是法院或仲裁庭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秩序,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通过对涉案财产的查封、冻结或扣押等方式,防止当事人擅自处分或转移财产,确保判决或裁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本文将从法律英语的角度详细分析财产保全担保的相关概念、程序、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旨在为法律从业者和相关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财产保全担保的概念

财产保全担保(Property Preservation Security)是指法院或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防止当事人擅自处分或转移财产,以使得判决或裁决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依法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秩序,防止当事人通过逃避执行或恶意处分财产等行为损害对方权益,扰乱法律秩序。

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担保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

  •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在下列情形下采取保全措施:
  • (一)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担保人无履行能力;
  • (三)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会使判决或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 《仲裁法》第72条规定,被申请人在仲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一)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 (二)隐匿或转移财产,妨碍仲裁庭执行职务;
  • (三)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但提供担保的除外。

财产保全担保的种类

财产保全担保的种类主要包括查封、冻结和扣押。具体而言:

  •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庭将被告人或被申请人的财产暂时置于司法控制之下,由人民法院或仲裁庭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查封财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查封后,被查封人不能擅自处分或转让财产。
  •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庭禁止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被申请人的账户进行转账或交易操作。冻结后,被冻结人不能擅自转移或使用账户中的资金。
  •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庭将被申请人的财产暂时扣押在指定场所或保管人处。扣押后,被扣押人不能擅自领回或处分财产。

财产保全担保的程序

财产保全担保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查、裁定、执行等环节。具体而言:

财产保全担保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地;
  • 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地;
  •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事实;
  • 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
  • 申请保全的担保金额;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产保全担保的审查

人民法院或仲裁庭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材料。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 当事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 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申请理由是否成立。

财产保全担保的裁定

人民法院或仲裁庭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对申请的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