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指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担保方式的当事人,为其履约向他的相对方的担保。而反担保的主债权,即反担保所担保的主合同下的债权。
反担保的主债权具有以下特征:
反担保主债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反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根据反担保的方式而定,包括:
反担保主债权的效力取决于下列因素:
反担保主债权是保障主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它具有独立性、从属性、滞后性、保障性、可转让性等特征。反担保主债权人享有请求履行、代位行使、解除反担保等权利。反担保主债权的效力取决于反担保合同的有效性、主债权的效力、担保人的能力和具体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