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诉讼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维护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案号是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案件进行编号的一种唯一标识。正确规范的案号格式对于案件的查阅、管理和统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阐述诉讼财产保全案号格式的要求,包括案号结构、组成部分以及书写规范。
诉讼财产保全案号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其顺序如下:
受理法院代码表示受理该案件的法院。代码由两部分组成:省级代码(2位)和地级代码(2位)。省级代码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编制,地级代码由各省级人民法院统一编制。
年份代码表示案件受理年份,由两部分组成:世纪代码(1位)和年份代码(1位)。世纪代码为“2”表示21世纪,“1”表示20世纪。年份代码为受理年份的最后一位数字。
案由代码表示案件的法律性质,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编制。诉讼财产保全案件一般使用“001”。
顺序号表示在同一受理法院、同一年份、同一案由下受理的案件的顺序。顺序号由4位数字组成,从“0001”开始。当顺序号达到“9999”时,重新从“0001”开始。
检验位是由案号其他部分的数字加权求和后取模11的余数。检验位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案号的准确性,防止出错。检验位的计算规则如下:
根据以上案号结构,诉讼财产保全案号的完整格式如下:
XXXXYY001ZZZZP
其中:
诉讼财产保全案号的书写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受理的第100起诉讼财产保全案件,其案号为:
31012320230010100P
其中:
规范的诉讼财产保全案号格式具有以下意义:
诉讼财产保全案号格式是人民法院处理诉讼财产保全案件的重要基础。严格遵守诉讼财产保全案号格式要求,不仅有利于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也有利于法院的案件管理和统计。本文详细阐述了诉讼财产保全案号格式的要求,包括案号结构、组成部分和书写规范,希望对法律从业者和社会公众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