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当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申请执行标的可能被转移、隐藏、毁损或者灭失,将对判决执行造成困难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发生上述情况,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二、个人担保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个人可以申请担保财产保全,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三、个人担保财产保全的程序**
个人担保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保全,并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
四、个人担保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个人担保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五、财产保全解除或撤销
财产保全解除或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人民法院解除或撤销保全措施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
六、案例分析
**案例一:**
原告甲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丙乙,请求返还借款100万元。原告甲乙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丙乙名下的房屋一套。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甲乙提供了借条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请求权,被告丙乙有隐匿其名下房屋的可能,因此裁定对被告丙乙名下房屋采取查封保全措施。
案例二:**
原告某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某个人,请求偿还货款100万元。原告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某个人的银行存款。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某公司提供的合同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请求权,但被告某个人并无转移、隐藏、毁损或者灭失财产的可能,因此驳回原告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综上所述,个人担保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当事人转移、隐藏、毁损或者灭失财产,确保判决得到执行。个人在申请担保财产保全时,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注意相关事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