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怎样实行财产保全
**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或者隐匿其财产,而对其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二审作为诉讼程序中的第二审级,也有权根据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本文将详细介绍二审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和执行方式,为理解和运用二审财产保全提供指导。
**一、二审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5条的规定,二审财产保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有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判决的行为。
-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将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判决。
- 所保全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保全财产;
- 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被执行的数额相当。
**二、二审财产保全的程序**
二审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 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证据材料。
- 审查:二审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 裁定:二审法院经审查合格,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准许财产保全。
- 执行:二审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
**三、二审财产保全的执行方式**
二审财产保全的执行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冻结存款: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 查封、扣押动产:查封或者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如房屋、车辆、设备等。
- 拍卖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所得价款用于执行判决。
- 其他执行措施:采取其他依法可采取的保全措施。
**四、二审财产保全的注意点**
在实施二审财产保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 及时申请: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二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免贻误时机。
- 准备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条件,包括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证据等。
- 把握限度:二审财产保全应当与案件的执行数额和实际情况相符,避免过度保全。
- 定期监督:二审法院应当定期对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
- 责任承担:当事人滥用二审财产保全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结语**
二审财产保全是确保案件执行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防止当事人逃避执行。当事人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向二审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二审法院应当严格审核保全条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