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信息
当事人:为本告知书的出具人,姓名为 [当事人姓名],住所地 [当事人住所地]。
被保全财产的被申请人:为本告知书的受送人,姓名为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
法院名称: [法院名称]。
案号: [案号]。
2. 法院决定
经 [法院名称] 于 [日期] 作出 [文书名称],裁定/决定对 [被申请人姓名] 的以下财产实施保全:
3. 保全标的
上述被保全财产为本告知书的保全标的。
4. 保全措施
经 [法院名称] 裁定,对上述保全标的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5. 当事人义务
5.1. 被申请人义务
因上述保全措施,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 负有以下义务:
5.2. 申请人义务
因上述保全措施,申请人 [当事人姓名] 负有以下义务:
6. 告知事项
您有权对上述保全措施提出异议,可在 [期限] 内向 [法院名称] 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异议申请应当载明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据。
7. 落款
[日期]
出具人: [当事人姓名]
联系电话: [当事人联系电话]
地址: [当事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