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异地法院冻结财产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冻结期限:
冻结期限的延长不得超过九个月,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原冻结法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冻结期限从异地法院发出冻结令送达被冻结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之日起计算。
冻结财产的解除以异地法院发出解除冻结令送达被冻结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之日起生效。
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异地法院认为需要继续冻结被冻结财产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原冻结法院提出续冻申请。原冻结法院应当在接到续冻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续冻。
续冻期限从冻结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冻结:
冻结期限届满,异地法院又不续冻或者解除冻结的,被冻结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应当将被冻结财产解除冻结。
异地法院无正当理由超过冻结期限仍不续冻或者解除冻结的,被冻结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应当責令异地法院改正决定;拒不改正的,被冻结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
案例1:
原告张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冻结被告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套房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准予申请,并于2022年1月1日发出冻结令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日,冻结期限届满。原告认为被告仍未履行债务,且需要继续调查取证,于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续冻申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续冻条件,遂于2022年7月5日发出续冻令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案例2:
原告刘某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冻结被告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一辆汽车。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准予申请,并于2022年5月1日发出冻结令送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冻结期限届满。原告已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并于2022年11月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解除冻结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解除冻结条件,遂于2022年11月10日解除被冻结汽车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