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引言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债务人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以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方式。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本文将对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进行全面梳理。
法定情形
###债务人有履行到期债务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有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的可能,并且属于下列情形: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且已保全财产; - 仲裁机构裁决债务人败诉且已保全财产; - 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作出执行命令且已保全财产; - 债权人申请执行前,债务人隐匿、转移其财产; - 其他情形,债权人证明债务人有履行到期债务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有转移、变卖、毁损其财产的可能,且申请财产保全不具有恶意。 ###债务人逃匿或者抗拒执行的;
###债务人具有履行到期债务能力,但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债务人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且负债显着大于资产;
###债务人已确知因暴利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实施侵权的行为已达到损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申请程序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请求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以及需要保全的财产情况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立即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裁定准许予以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即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常见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等。
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并非无限期有效。债权人应当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及时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根据诉讼进展及时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提供了担保等。
法律依据
结语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债权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时机和采取合适的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申请,根据法定情形依法做出裁定,以有效防止债务人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